河南法院网讯 6月10日上午,县委政法委组织的《落实领导批示暨政法宣传工作推进会》在汝阳县法院召开。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宪培主持,首先由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新安详细通报了汝阳法院“法官村长”活动开展情况。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光营宣读了汝政法(2011)32号《关于对汝阳县人民法院实行“法官村长”典型做法予以表彰的决定》、汝政法(2011)33号《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县法院“法官村长”工作制度的通知》。
洛阳市委政法委政研室主任朱丹对我院开展“法官村长”工作讲了几点体会:一是汝阳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思路清晰、目标准确,开展“法官村长”活动仅三个月以来便取得了实际效果,值得大家深入学习。二是开展“法官村长”切合当前形势,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三是“法官村长”为全市政法系统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领导汇报,形成典型在全市基层推广。
胡博文院长在会上做了讲话:“法官村长”离不开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媒体的竭力帮助,当前信访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有效缓解这一难题,我们推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并把它做为转变审判方式有益尝试,虽然减少了诉讼费用收入,加重了各项开支,但由于加强了普法宣传和调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法官村长”工作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给我们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动力,我们会再接再厉,把“法官村长”工作长期持久地做下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度和满意率做出不懈努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宪培在会上指出:“法官村长”制度的推行是法院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益尝试,活动在全县216个行政村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先后得到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效果十分明显,同时希望各乡镇综治办要全力以赴支持和帮助法院开展这项工作,共同维护汝阳的社会稳定。
参见会议的还有,洛阳市委政法委政研室主任朱丹、河南法制报洛阳记者站站长陈军、县政法各部门有关领导、省市县各大媒体、各乡镇综治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