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选准诉前疏导、释法答疑、文书质量、联络沟通“四个着力点”,努力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审结各类案件927件,调撤率达74.5%,一审裁判息诉率达98.3%,同比分别提高6.1%、7.2%。
该院选派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立案窗口的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前心理疏导”,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并适时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尽力缓解其心中的怨气,矫正其不良的诉讼心理。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导作用,在立案过程中适时地向当事人讲述典型案例或者展示类似案件的法律文书,使当事人在心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一个合理化的预期,避免其诉讼预期与最终裁判结果落差过大。
为有效预防矛盾再生,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承办案件的法官将释法答疑作为必经的诉讼程序来完成,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做到“三心”,即有诚心、有耐心、有恒心。承办法官对每一起答疑案件都认真做好谈话笔录。
该院法官不仅主动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和逻辑分析能力,还积极学习将法言法语和群众语言相融合的能力,使裁判文书同时具有说理性和可读性。此外,继续实施裁判文书“三级阶梯式校对把关”制度,由法官、内勤、法庭负责人三方,从叙述事实上、论理上、适用法律上和文字规范上分次负责把关,真正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文书能够读懂、能够理解、能够信服。
针对一些焦点案件、重点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官倾听各方意见,权衡各方利益,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络、协调、引导和定纷止争的联络沟通功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