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推动“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活动的深入开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要求全省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向何云霞同志学习、争做人民群众贴心法官的活动。
何云霞现任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河南人民法庭庭长。自1992年11月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多次被评为县市级先进工作者,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女法官”,被山西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并荣立个人一等功。灵丘县政法委和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作出“关于开展向何云霞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何云霞共承办案件700余件,调解率高达80%以上,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5%以上,无一错案积案,无一案件涉访。她创建的“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入户调解”、“就地开庭”等便民利民诉讼措施及邀请“困难当事人到法庭食堂就餐”等为民排忧解难具体行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赞扬和辖区百姓的拥护,被当事人和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贴心法官”。
何云霞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德和作风,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风貌,她是全省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杰出代表,更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楷模,为全省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
山西高院要求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何云霞同志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何云霞同志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何云霞同志勇于创新、和谐司法的科学理念;学习何云霞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行。
山西高院决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把开展向何云霞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种生动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在对照先进找差距上下工夫,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在“勤、快、廉、优”上见成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突出展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优秀成果,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