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全国大法官研讨会精神,要求全区法院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完善措施,重点抓好“七个强化”: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能动司法,为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强化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切实使每一件案件的处理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四是强化开展“两项活动”和“警示教育年”活动,切实抓好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五是强化司法改革,在加强规范上下工夫、在总结经验上下工夫、在强化推进上下工夫。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突出抓好一审案件质量,突出抓好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管理体系,推动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法院硬件建设水平,提高法院办公办案条件;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进一步改善干警生活。七是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通过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司法公正的实践,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