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近日召开公开审查会,对孔晓远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审查。该院通过其门户网站的文字直播栏目、腾讯官方微博和新浪官方微博三个互联网直播平台,同步实时直播审查会,让更多人及时了解案情、发表意见、参与案件讨论。
今年5月13日17时许,在饭店吃饭时,犯罪嫌疑人孔晓远和张某等5人共喝了2斤白酒和3斤红酒。当晚9时20分,孔晓远驾驶张某的轿车在南山区学府路附近倒车时,车尾部与匡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匡女士和其搭载的6岁女儿受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孔晓远弃车逃逸,5月17日被抓获归案。
根据法律规定,驾车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在本案中,两名被害人均为轻伤,现有证据构不成交通肇事罪。而危险驾驶罪要求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但孔晓远因逃逸造成其几天后归案时已无法再检测肇事时的血液酒精含量。
公开审查会上,南山区检察院公诉一科检察官介绍了案情,侦查机关代表、鉴定专家、被害人匡女士及其律师、犯罪嫌疑人孔晓远及其辩护人、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认为,案发后,交警部门通过犯罪嫌疑人自身供述、与其一起喝酒的朋友的证言、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可以认定其当时是处于醉酒状态。但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人员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讲,本案中仅从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是无法明确判定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80“g/100“1的醉酒状态。
直播过程中,网友“小打字员”评论说:“微博直播,新鲜,而且迅速。很好!”网友“面朝大海的东方来客LI”则称:“很生动的一堂法治教育课!”深圳市当地的十家新闻媒体报道了该案公开审查会的全过程,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微博直播公开审查会的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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