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和各类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审结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确保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截止到今年5月份,该院民商事案件结案880件,调解结案就达806件,调解率达91.59%。
该院党组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法官们将调解工作摆在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
该院积极借助人大、乡镇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各方力量,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矛盾纠纷。通过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观摩庭审、审理案件,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的培养,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求案结事了。
该院法官在办案中逐渐摸索出一些好的调解方法,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和当事人的性格特点,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如“警示教育调解法”、“亲情感化调解法”、“道德引导调解法”等。调解中,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召集在一起,邀请当事人的长辈、亲友及社区(村)领导做调解工作,通过“背靠背”、“面对面”、心对心做工作,促成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和平解决纠纷。同时,法官们针对基层法院当事人多数是农民群众、听不懂条文的特点,把文绉绉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家常话、地方话,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