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龙和尹清锋因欠款纠纷引发轻微刑事伤害,结下积怨。而近日两人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程龙拉着尹清锋的手表达歉意和悔罪。他们的冰释前嫌,源于该县检察院“两查一听三公开”阳光执法模式。
2010年初,桐柏县检察院出台《案件“两查一听三公开”试行办法》,规定阳光执法三步走:第一步是以发现“病毒”为目的对案件进行二次“扫描”,即对“四不一撤”(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以及撤销案件和改变定性、强制措施)案件集中审查;对已经办理终结的全部案件进行评查。审查、评查成员吸纳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
第二步是检察官一次对外公开“亮相”,即对因邻里纠纷、生活琐事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等在检察环节拟作不起诉、不批捕和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听证式和解”对案件进行全面质证、评议、释疑,实现定分止争,使当事人和解化怨。听证员由外界社会人士担任。
第三步是案件“曝光”制度,即推行案件流转过程、办案程序、案件结果“三公开”。
2010年7月12日,公交车司机王新因疏忽大意,将乔某的女儿撞倒轧死。案发后,王新主动自首并积极赔偿11万元,桐柏县检察院拟对王新作不起诉处理。但乔某表示异议。该院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召集当事人见面,最终双方达成赔偿13万元的协议。王新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2010年至今,桐柏县检察院对744起案件进行评查,对23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中8件是经过“听证式和解”程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新办理的456件案件全部录入案件查询系统,通过检察机关“心连心”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
阳光执法模式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能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违法违规办案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