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以来,陕西高院加大对申请再审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推进调解优先原则的贯彻。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制定相应的措施,申请再审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省委、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陕西高院为了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把强化法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调解水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引导当事人将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压抑甚至是怨恨发泄出来,为调解找准突破口。有的案件,通过运用适当隔离的方法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分头“背靠背”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以法理情理促使相互理解,达成一致。有的案件,通过仔细研究案件、及时梳理调整思路,寻找案件调解的切入点和平衡点,作出合理风险预断,依法释明,促使当事人理性对待,以达成调解。有的案件,利用亲情打动当事人,使其作出让步,从而促成调解。有的案件,通过深入案件发生地,积极与当地有关组织联系,通过发挥组织优势,共同努力,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达成调解协议。
该院对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初步分类,分清缓急,对涉及执行后果难以挽回、当事人反映强烈、有社会不稳定苗头的紧急案件,立即进入立案实质审查阶段,坚持赶在第一时间能调则调,不能调则尽快转各业务庭及时审理。对当事人只是赌气、要面子或是对生效裁判不理解前来申请再审的案件,立案合议庭则进行耐心说明,晓理动情,力求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