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通过多个日夜连续奋战,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将一批艺术品成功进行诉前保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6月21日,周某到凭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请求对陈某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并列出了详细的物品财产清单。周某称从2004年1月至2007年6月期间,陈某以各种理由向周某借款共计1100万元,周某多次催促陈某还款无果后,周某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凭祥市公安机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并对陈某的个人财产进行查封,现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案并将财产解封归还陈某。
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陈某变卖或转移财产,周某申请了诉前保全。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凭祥法院立案庭当值法官吴桂陵敏锐的认识到此案涉案标的额巨大,且时间紧迫。为此,吴桂陵当即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向崇左中院汇报,得到了得到肯定答复后当天就对该保全案件立案。
考虑到此次诉前保全涉及财产众多且分散在各地,凭祥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庭联合办案,组成两个工作组,一组奔赴北京、南京两地对陈某的房产、存款等财物进行查封;另一组与凭祥市公安局联系,就公安局即将解封发还陈某的财产进行沟通衔接,得到公安局的大力配合。
在查封过程中,陈某对公安局解封其财产后法院又查封的做法很不理解,现场阻扰查封工作。负责现场查封清点的吴法官耐心的向陈某析法说理,取得了陈某的理解,最终签下了裁定书。陈某又提出查封的财产当中有很多是书画艺术品,保管要求严格,保管不当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要求把这些艺术品查封后由具有艺术品保管资质的第三方保管。吴法官认为陈某的要求合情合理,在6月22日将查封财产就地封存后,又及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联系。
7月6日博物馆派出工作人员对查封的一批艺术品进行清点并接手保管。由于需要清点的艺术品众多,吴法官带领的工作组连续奋战了两天,才最终清点完毕,并于7月8日晚连夜把查封的艺术品移送区博物馆,办完移交工作后,已是凌晨两点多钟了。看到法院为了维护自己权益不辞辛苦的连续工作,周某非常的感动,握住吴法官的手不断的道谢。目前,周某已正式起诉,此案已进入诉讼程序,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