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许福亮带领的调研组,到惠济区检察院调研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惠济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陈英伟陪同调研,惠济区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许福亮主任首先介绍了一同来调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简要介绍了到基层检察院调研的目的。裴文典检察长代表全院干警对市人大内司委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惠济区院的基本情况。裴文典检察长汇报了院党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从“强化工作措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内部监督”三个方面,着重介绍了落实《决议》的主要做法。裴文典检察长还就在落实《决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今后落实《决议》的工作打算。许福亮主任就所关心的“侦查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员或者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制定和落实故意杀人等重特大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裴文典检察长及相关领导结合开展的“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变更强制措施登记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和“全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等问题一一解答。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市人大《决议》中的定期反馈制度,公、法、司和行政机关的配合,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深入交流。
许福亮主任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惠济区院贯彻落实《决议》的工作,他认为惠济区院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在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落实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许主任指出,惠济区院贯彻落实《决议》主要有三个特色:一是出台了《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细致、部门分工明确,且有明确的完成时限、检查督办办法和考评方式,保证了《决议》的贯彻落实;二是工作先行,惠济区院2006年就开始实行检察长出庭、检委会委员跟庭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取保直诉报备等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落实《决议》驾轻就熟,有力地促进了《决议》贯彻落实;三是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的深入推进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都促进了综合评价机制完善,把贯彻落实《决议》推向更高的阶段。许福亮主任强调,下一步市人大将继续深入推进《决议》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促进司法公正。
裴文典检察长在最后发言时指出,惠济区院将以市人大内司委调研指导工作为契机,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决议》落实,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重视落实《决议》工作。真正将落实《决议》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树立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仅要在人力、物力上对落实《决议》工作予以倾斜,更要加强干警的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重要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情况、重要案件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诉讼监督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