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收到一封感谢信,写信人王某感谢一、二审法院的法官不仅挽救了她的生命,也除去了压在她心头多日的“心病”。
事情还得从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说起。2010年3月,天津市蓟县尤古庄镇大龙卧村村委会向蓟县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她交还到期的承包地。法院一审判令王某腾清承包地交给村里,王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而此时,母亲刚去世,弟弟患病,内外交困中的王某看到这份判决书时绝望了。她偏执地认为,法院偏向对方!接到判决书第二天,王某瞒着家人,偷偷地来到二审法院天津一中院打算闹访。
3月9日下午王某来到天津一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由于王某近段时间心力交瘁,加上几天没有睡好觉,情绪激动的她突然昏厥,被一中院法官送往医院。接下来的几天里,一中院的法官们一直轮流陪护在她身边,该院法官郭武强每天都到医院,对她嘘寒问暖,并耐心细致地讲解这个案子判决的法律依据。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损失,郭武强一面让王某安心养病,一面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住院5天以后,身体稍有恢复的王某坚持出院,为防止意外,一中院法官亲自把王某护送回家。蓟县法院邦均法庭庭长戴永奇和副庭长杨爱军此时早已等候在王某家中,当天他们就组织王某家人与村委会进行调解。在多方共同的努力下,王某答应交还承包地,村委会补偿王某20000元钱。
拿到20000元补偿款后,王某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她在给李少平的信中这样写道:“真心感谢我们天津法院的领导,是你们培养出了这样真正为百姓着想的优秀法官,使我重新获得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