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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村民程建玉带着她14岁的儿子来到桂林市检察院,对该院干警表示感谢。
6月14日,程建玉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走进了桂林市检察院,负责接待的副检察长侯天良仔细询问了程建玉的情况后,立即指示控申科核实相关情况,尽快依法给予答复。
程建玉随夫进城务工后,住在桂林市象山区瓦窑村。2009年6月23日,丈夫李连财因与荣远球发生争吵打斗,被荣远球故意伤害致死。被告人荣远球经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经济损失3.3万元。但是荣远球案发前只是某小区的临时保安,妻子无业,根本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终审判决生效后,程建玉曾向桂林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荣远球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强制执行。至今程建玉等人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
程建玉的丈夫被害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仅靠程建玉做些家政服务补贴家用。程建玉要抚养正在上学的儿子和女儿,同时还要赡养李连财年迈的父母,而李连财80岁的父亲患癌症正在接受手术治疗,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
程建玉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直系亲属,因刑事案件直接导致生活困难。调查属实后,该院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程建玉申请涉法涉诉救助。很快,3000元救助金发放到程建玉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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