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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水利局的职务犯罪预防星级等次由二星上升为三星,这缘于今年4月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实行的动态监测与防控机制。
今年4月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根据各单位2009年以来职务犯罪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以及是否具有行政执法权、司法权,是否有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敏感”情况,将被评估单位确认为一星到五星的不同等次。
该市检察机关根据评估结果,指导和配合不同星级等次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其中,对一星单位采取跟踪预防模式,检察机关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指导和配合该单位全方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跟踪督促检查预防措施的落实;对二星单位采取优先预防模式,检察机关指导其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分析与控制活动,优先指导和配合该单位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对三星单位采取常态预防模式,检察机关配合其做好法治讲座、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等常规预防工作;对四星单位采取引导预防模式,检察机关引导其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方法,培育、提升和推广该单位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对五星单位采取精品预防模式,检察机关宣传和推广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经验。
2009年,泰州市水利局三名中层干部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在评定星级时,被定为二星。泰州市检察院发现,管理不善、监督缺失是市水利局发生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于是,该院采取优先预防模式,优先指导和配合该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5月以来,结合水利系统工作特点和实际,双方研究制定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法》等12项制度,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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