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八旬老汉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四个儿子要求赡养,该院干警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管辖规定该案应由杨镇法庭管辖,便建议老汉到法庭立案。由于老汉行动不便,法院干警用自行车载着老汉来到公交车站,将老汉送上回家的路。
当天上午,立案庭接到门口法警通报,说有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被一辆三轮车送到门口,老人没有诉状,说想要起诉儿子要求赡养。乔江海庭长听闻后马上派立案干警胡波前去了解情况,如果属于该院立案管辖的,准予口头立案。
从老人含混的表达逐渐了解到,老人姓佟,今年八十有余,家住龙湾屯镇七连庄,早上坐车至东大桥环岛后由一位好心人送至法院门口。老人要状告四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并且陈述了自己在家的遭遇。由于其儿子均生活在龙湾屯镇,本案应当到杨镇法庭立案,且对老人而言到杨镇法庭更为方便。老人听到立案干警耐心的解释后同意到杨镇法庭起诉,但是因为行动不便,不想离开。由于临近中午,天气炎热,让老人去法庭立案时间上已经不允许,所以大家劝说老人先坐车回家吃饭,再择日起诉。
干警胡波和法警王志军一起搀扶着老人走出安检大厅朝公交车站走去。但是老人步履蹒跚行动缓慢,为了让老人不那么辛苦,干警们决定用自行车将老人送到车站。去车站的路上,老人连连道谢。在15路汽车进站后,干警上车帮老人找到座位,并安排他坐好才放心地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