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在全市十家公安基层派出所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面的检察监督。”7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半年来的实践表明,此项创新举措不仅可行,而且有效。
据介绍,在对派出所进行全面执法监督过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按照“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言论不结论”的工作要求,一方面通过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和参与疑难案件讨论等方式,及时引导基层派出所搞好侦查取证;另一方面采取书面阅卷、实地走访、抽查案件等方式,对基层派出所的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实时动态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前6个月,该市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共介入引导侦查26次,提出侦查取证建议38条,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21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
今年3月7日,海门市检察院派驻该市某基层派出所的检察官,通过对该所2010年所办刑事案件卷宗的仔细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张亮(化名)盗窃电动自行车一案,其盗窃数额尚未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遂当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由公安机关对该案作了撤案处理。
今年4月6日,如皋市丁堰镇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顾明(化名)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口角后,遂采用菜刀、尖刀砍头、划脖子和用铁锅砸头等手段企图杀死妻子。当地派出所闻讯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如皋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依法介入。后在引导侦查过程中,驻所检察官发现顾明的行为较为异常,遂提出了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建议,当即被公安机关采纳,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