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频道
聚焦国土   矿山与安全
  首 页 法界要闻 法院新闻 检察动态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警务要闻 警界风采 司法动态 法界人物 法界宽频
频道直达: 公安 检察 法院 司法 工商 税务 质检 网上投稿- 法律咨询 - 矿山与安全 - 聚焦国土
  检察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检察动态 > 浏览

揭开生鲜牛乳新国标背后的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网公检法司频道 来源:检察日报 2011-7-8  『双击自动滚屏』
 
 “行政部门在制定生乳收购标准时,应当平衡科学技术要求与消费者健康之间的关系,经过系统科学的论证,并将这个论证过程向公众公开,才能取得国家标准的公信力。”

    6月15日,生乳收购国家标准颁布实施一年后,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在业内会议上炮轰该标准为“全球最差,是全球乳业的耻辱”,并称“中国生乳标准被个别生产常温奶的大企业绑架”。 

    “我同意王丁棉的观点,新国标关于生乳标准的降低是一种倒退,而且是全世界最低的!”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乳业协会常务理事南庆贤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如是认为。 

    7月3日,在上海举办的中国经营论坛上,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表示,中国生乳标准几乎是全世界最差,用一个相对比较低的标准不可能生产出一个非常高级的产品,“垃圾生产出来的就是垃圾”。对此言论,其他乳业巨头称不予评价。 

    有关《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下称新国标)的争论,甚嚣尘上,牵动着所有消费者和奶农的心。对于这一场事关我们食用奶源安全与健康的争论,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新旧生鲜牛乳收购标准的争论

    在争论生鲜乳收购的新旧国标孰优孰劣之前,有必要先梳理一下争论之中经常提及的一些专业概念。一是菌落形成单位或细菌总数,指每毫升生鲜牛奶中含有细菌的总数量,直接关系到牛奶的卫生安全,细菌超标的牛奶饮用后,极易引发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二是蛋白质含量,此指标决定了生鲜牛乳的营养价值。三是抗生素、亚硝酸盐等添加剂指标,对于生鲜牛乳具有保鲜、防腐作用,在旧国标中有明确标准,而在新国标中则没有规定。 

    记者采访中国奶业协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解释说,以上这些标准,新国标的最低标准都比旧国标的最低标准要有所提高。但是,因为新国标还未进行分级,所以以新国标的最低标准与旧国标的最高一级标准进行比较,不免会得出新国标“倒退”的结论。 

    记者追问新国标中为何没有抗生素、亚硝酸盐等添加剂的指标,该专业人士回答,这些添加剂根本就是不允许添加的,新国标没有规定,符合常理。如此一来,抗生素、亚硝酸盐等根本禁止添加进入生鲜牛乳,如在新国标中规定其添加的指标,岂不是自相矛盾。 

    “那么旧国标为何有对于抗生素、亚硝酸盐等添加剂的指标规定?” 

    该专业人士笑答,“时代进步了,旧国标是25年前制定的,那时候还没有如今的理念。” 

    日前,卫生部网站刊文说明,与旧国标(细菌总数每毫升少于400万)相比,生乳收购的新国标最低标准(细菌总数每毫升少于200万)并未下降,相反上升了。但是旧国标共分四级标准,其中一级标准为细菌总数每毫升低于50万个,而新国标的最低标准每毫升低于200万个,与旧国标的一级标准相比,确实是降低了。不过,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高工孟瑾透露,农业部正制定生乳分级标准。 

    也就是说,未来出台的生乳分级标准,一级标准很大可能上比旧国标的一级标准要提高。“炮轰者”武断地讲新国标倒退25年,似乎有失公允。拿旧国标的最高标准与新国标的最低标准进行比较,并不具有说服力。 

    上述分析,并非为新国标开脱,更不是证明新国标已经尽善尽美。在与发达国家的生乳标准对比中可见,我国的生乳收购标准还是偏低的。尤其在新国标制定出台的一年时间里,具体的分级标准迟迟没有推出,也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

    新旧“国标”争论背后的利益博弈

    有知情人士将新旧国标之争,归结为巴氏奶与常温奶两派之争,也是乳业两大协会的话语权之争,说白了就是奶企两大利益集团之争。 

    在乳业内部,巴氏奶派与常温奶派的争斗从未停止,而两大派对制定乳业国标“话语权”的争夺也从未停止。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拟重新制定和修改乳业新国标,在此制定和修订过程中,两大派的争夺再度升温。其中南方派是以王丁棉为代表的巴氏奶阵营,坚持以巴氏奶奶源标准制定标准,质疑新国标;北方则是以内蒙古奶协金海、那达木德为代表的常温奶阵营,在“维护奶农利益、符合国情”的旗号下力挺新国标。如今,巴氏奶派的力挺者,又加入一位重量级的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先生,公开炮轰新国标。 

    一些乳业分析师则表达了不同观点,认为新国标是由卫生部牵头、各政府部门参与制定,学术、专研机构、企业提出建议,并经历评定的严肃过程,企业绑架标准可以说是危言耸听。三聚氰胺事件过后,国家已对奶站加强了管理。我国不能盲目急于与国际接轨,在我国现有的资源条件下,标准应逐渐稳步提高。例如,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渝认为,炮轰者大多为生产巴氏奶的企业或代言人“假借以消费者利益代言人的身份来指责国标,实质上是出于地方企业利益”。 

    抛开巴氏奶与常温奶之间的利益竞争,仅从营养程度和国际潮流上讲,巴氏奶比常温奶更占优势,为了更好保留牛奶中的营养物质、促进消费者身体健康,发展巴氏奶是大势所趋。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断提高生乳收购的标准,也是大势所趋。 

    各大奶企对于收购生鲜牛乳,针对不同的牛乳产品,有各自不同的企业收购标准。国标应规定、也只能规定生乳收购的最低标准,而更高的标准理应由企业具体制定。因为国标要在中国整体奶牛饲养水平和生乳收购标准中进行权衡,而不能仅以个别地区的规模牧场饲养模式为标准,这也注定了国标只能是最低标准,而不能是最高标准。

    依法破解行业垄断与行政监管不力的问题

    无论是巴氏奶与常温奶的市场份额之争,还是南北不同乳业阵营之间的争夺,一切仅停留在空穴来风的传闻上,作为“圈内人”都知道的秘密,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终究还是秘密。然而这些传闻透露出的信息,却让人感到不安,乳业生产的行业垄断似乎已经形成,而有关部门的监管并不给力。 

    A及时回应行业垄断的质疑 

    奶企利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力,对生乳收购国标制定施加影响,是否涉嫌构成垄断?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谈到,大企业在国家标准的制定当中,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并不能一概说成垄断。尤其在卫生标准的制定上,与价格制定不同,首要注重的是标准的科学性,即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没有危害。在此基础上,标准越高越好,但是也要考虑企业生产成本的承受力。 

    任何标准的制定,都要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只要是在这个前提下制定的,经过科研机构检验,经过行政监管部门确认的,就是合法的标准。 

    当然,为了打消公众疑虑,国务院下属反垄断职能部门可以及时对新国标制定、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众作出解释。 

    B加强国家标准制定的行政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谈到,公众对于生乳新国标的敏感,更多来自之前三聚氰胺事件导致的乳业信任危机。就任何产品标准的制定而言,其逻辑顺序应是企业标准、行业自律标准、竞争过程形成的优胜劣汰标准与最后的国家制定标准,国家制定标准并非是首选。就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而言,国家制定标准无疑是最适合的选择。 

    行政部门在制定生乳收购标准时,应当平衡科学技术要求与消费者健康之间的关系,经过系统科学的论证,并将这个论证过程向公众公开,才能取得国家标准的公信力。新国标之惑,就其根本而言,就是标准的科学性之惑,仅此而已。 

    日前,卫生部网站刊文对生乳新国标给予了解释,但是其中对分级标准迟迟未给出解释,这也是引发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卫生部、农业部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当努力尽到自身职责,不要因为自身工作的失误,将“恐慌”、“疑虑”带给所有的消费者。 

    同时,行政监管由于力量有限,也应当建立制度,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辅助监管,建立开放性监管体系,真正做到对乳品安全监管透明、诚信、放心。 

    C适时召开听证会 

    胡锦光教授指出,制定生乳收购国标,包括即将进行的具体分级标准制定,可以召开听证会。让消费者、生产者、收购者各方有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简单地公开听证程序,将会将各方利益的矛盾与所有公民的疑虑消弭在程序正义之中。其中,关键是将制定标准所依据的科学根据讲清楚,才能以理服人,平息各种猜测和疑虑。

    背景链接:

    卫生部网站刊登文章表示,生乳标准其实并未降低。文章称,1986年,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旧国标)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CFU(菌落形成单位)/毫升,Ⅱ级低于100万CFU/毫升,Ⅲ级低于200万CFU/毫升,Ⅳ级低于400万CFU/毫升。也就是说,达到Ⅳ级标准的生乳就符合收购要求。2010年新公布的标准(新国标)将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CFU/毫升调整为200万CFU/毫升,提高了生乳收购门槛,应该说要求更加严格了。农业部正在着手制定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企使用不同等级的生乳生产差异化乳品。

 
上一条: · 湖北严查工程建设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犯罪
下一条: · 江苏南通:加强对派出所执法监督
 
  最新添加的信息  
· 济南:恶意诉讼致企业损失千万 民事纠纷背后或
· 揭秘抖音打拐团队:报案157起,34人被抓获
· 追踪:广西平乐“黑码头”穿“马甲”就合法?谁
· 广州增城:1200多万竞得法拍地 4年多无法
· 河北:一民企遭强拆,行政赔偿反复审理四次至今
· 相聚进博·2023苏州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在上
· 河南方城县土地现“一地两卖” 投资人投诉数年
· 中银律师助力思泉新材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临沂市被约谈的背后 兰陵县弄虚作假糊弄了谁?
· 广西平乐“黑码头”无视禁令非法作业,谁给的胆
· 大模型+法律:AI落地的“新范式”
· 米哈游专项维权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连破六起私服
· 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总决赛圆满落
· 郑学滨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新《
· 荣向华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城市
· 聚焦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首席合规官或成发
凤凰影音书苑在哪里?凤凰书院由莫言亲笔题写
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被双开 吴德华简历
 
 
最新要闻
 
热点要闻
 
推荐要闻
 
 
 
法院新闻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法界宽频
 
法界人物
 
司法动态
 
 
 
版权所有 法律网 公司法
提示:法律网不以任何“维权监督、公关撤稿、负面曝光”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收取费用。监督电话4009-222-148
Copyright 2004-2021 www.5Law.cn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