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依法治省,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加快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工作,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