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刘进才)近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寇文启又连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省、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多年来,寇文启同志十分注重政治学习,立场坚定,大局观念强,能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立足本职,勤勉敬业。近年来,他年均承办民事案件近百起,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发生,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调撤率年年居全院前列,圆满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和其它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他热爱审判,肯于钻研,是漯河市两级法院法官公认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专家,他总结的“三步化解法”被全市两级法院推广使用。同时,他把关注的目光和探索的热情,倾注于社会弱势群体,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他建立了“单亲子女档案库”,定期对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回访,随时接受法律咨询;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为单亲子女们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他所关注的86个单亲子女,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创设了“幸福博客”,把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所感写成《婚姻家庭的幸福密码是什么》等数十篇文章,通过网络平台呼唤人们构建和谐幸福的家庭;结合少年学生的特点,潜心编写了“学法、知法、守法、做阳光少年”的系列法制报告,先后为漯河市10余所学校义务作法制报告,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次。 他办案公正廉洁,为民意识强,深得当事人的好评,在当事人中享有很好的声誉。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多年来,他先后荣获“漯河市十佳政法干警”、“漯河市十大杰出青年”、“2010感动漯河十大年度人物”、“河南省十大杰出法官”、“河南省首届十大杰出志愿者”、“全国法院民事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个人一等功”等多项荣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践行者,2007年、2008年、2010年他先后三次在全省法院系统作了巡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