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全面加强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从加强社会监督“六个强化“入手,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提升法院公信力。
一是强化人大、政协监督,创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为继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听取政协意见,该院通过电子邮箱、QQ、MSN、博客、微博等方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法院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参与案件审判、案件调解和现场监督指导工作,让代表、委员深入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是强化审判结果公开,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该院根据网络迅速、及时、成本低的特点,按照省高院要求,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让网友对法院裁判文书找毛病、挑错误,全面提升法院裁判文书质量。自2009年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以来,该院按照案件公开规定对1906件裁判文书施行上网公开,有效促使了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
三是强化庭审监督,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为方便群众坐在家里就能“旁听”案件审理,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看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交锋”,该院推行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创新社会群众对审判的监督方式。群众轻轻点击该院网站庭审直播栏目,就可以看到该院直播预告、直播过程的实时发布以及直播回顾等栏目,可以对案件庭审实现全程监控,从而实现了庭审的公开透明。从2010年10月份推行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制度以来,该院共对44起重大、典型案件实施了庭审网络直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水平,推行执法监督员制度。该院在群众中间,按照严格的选拔程序,聘任了21名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基础知识,敢于大胆反映民意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谋私利的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对该院审理的具有重大影响案件,可持执法监督证参加旁听,必要时经批准可查阅有关卷宗。若发现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或工作中存在问题,有权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向院领导和纪检组、监察室反映情况。
五是强化民意沟通,施行人民陪审团案件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百姓对案件的参与力度,真正实现案件判决顺民心、体民意。该院成立了由519名不同职业的群众组成的濮阳县人民陪审团,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体性利益、矛盾纠纷激化和影响稳定的刑事、民事案件,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9至11名成员,代表民意参加庭审,庭审直播,当庭评议,拿出意见,体现民意;意见不一致时,单数投票表决。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人民陪审团意见供合议庭研究,必要时,上审委会决策。自2009年7月份以来,该院共有7件刑事案件采用人民陪审团方式进行案件审理,65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
六是强化监督方式创新,发放廉政监督卡,开通官方微博。为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该院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对案件监督施行廉政监督一案一卡制度,由院监察室统一制作廉政监督卡,并在监督卡上印制监督电话。监督卡由立案庭负责对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发放,一案一卡,一式两份。当事人立案时填写一份随案直到案结,另一份自已保存可随时就案件廉政情况向监察室举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司法公开,2011年7月7日,该院开通了濮阳县人民法院豫法阳光官方微博,随时发布法院信息,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