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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医师执业资格仍私开诊所不说,还给患者注射假药,结果导致患者死亡。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立案监督,被告人李在想被该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0年11月,江夏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卫生部门走访时得知,男子刘某在李在想开设的诊所内注射时突然死亡。经了解,李在想已被卫生部门作出责令停业、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此案尚未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了解到,44岁的李在想系湖北天门人,2002年起便在江夏区纸坊街经营个体诊所,其既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也不具备基本医疗知识。2002年、2006年,李在想因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先后被行政处罚两次,但她不思悔改,此后多次更换住处继续非法行医。
2010年11月1日,60多岁的刘某到李在想开设的诊所内就诊,李在想在未做皮试的情况下,直接给刘某注射了一针青霉素。注射过程中刘某突感不适,李在想又马上给刘某打了三支肾上腺素,并用手掐刘某的人中,按压刘某胸口。然而刘某不仅未好转,反而开始口吐白沫。眼看施救无效,李在想慌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刘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详细了解案情后,检察官建议卫生部门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官依法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建议对刘某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将注射药品送检。药监部门后出具鉴定结论,认定送检的药物均为假药。法医鉴定证实,李在想违规使用青霉素、肾上腺素,导致刘某循环呼吸衰竭死亡。2011年1月,江夏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将李在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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