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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官与信访人“面对面”释疑解惑化“纠结”

中国法律网公检法司频道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1-8-6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法院网讯   8月4日下午,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收到信访当事人吕某发来的手机短信,短信中说:我每次来法院上访,办案法官都敢于面对面与我“对质”,回答我提出的各种问题,从不找借口回避,说明他心中确实无“鬼”,我内心已服了。请领导放心,我今后再也不会上访了。

   吕某是会昌县一企业员工,2009年10月与外县一公司口头谈妥一项技术服务合同,双方约定按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后,对方支付5000元服务费。工程项目完工后,对方却以吕某未能完成任务为由拒付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吕某便将该公司诉至会昌法院。案件审理时发现,双方不仅未签订书面协议,技术资料交接也无任何手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均无证据支持,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僵局。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想尽办法,调取了双方网上聊天记录及其他旁证材料,认定吕某应当为对方提供了部分技术服务。因调解不成,法院据此判决该公司支付吕某2500元技术服务费。不料案件宣判后吕某不服,多次信访。面对此情,会昌法院邀请县信访局、吕某亲属及其单位领导、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一同对吕某进行接访,而且办案法官每次都参与,面对面接受吕某的“质询”,解答其疑惑。隨着一次次接访,一次次耐心解答,一次次倾心交流,吕某的情绪由激动转为平和,心结逐渐打开,误解逐渐消除。最后一次接访,吕某已无话可问,且把已执行到位的标的款领走。虽无感激话语,口头也还讲不服,但情绪已经平复,此后他给该院领导发来此短信,一起信访案件就这样得到顺利化解。

    会昌法院近年来实行办案法官包案化解信访案件的制度,规定只要出现信访案件,办案法官即列为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参与信访接待,直至化解为止。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办案法官熟悉案情,对当事人也有基本的了解,能够直接面对信访人,说明他也不存在腐败受贿等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审判法官只管判、不问访的现象,既增强审判法官对涉诉信访的预防意识,又增强了办案法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从而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转变了办案作风。到目前为止,该院每出现一起信访案件,都能够及时予以化解,已连续八年未增加新的信访积案,原有的信访积案也已全部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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