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在继7月22日之后,河南省武陟县近百名“乡村法治行”工作队员,又统一骑自行车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查访民情等工作。
当天是该县大虹桥乡张村集会时间,乡村法治行全体队员整齐划一骑行到集会地,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分散到集会各个角落,向参加集会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征求法律意见。同时,分成四个工作组,进入大虹桥乡南张村、东张村、安张村、李张村、韩张村、王张村6个村,逐街逐户送去法律法规常识,排查调解矛盾纠纷,询问群众法律困难。活动中,该县政府副县长王占全亲临现场,主动向过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在咨询台前,他说到,这种活动形式很好,贴近了基层,拉近了群众,普及了法律,促进了和谐,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他指出,工作中要注重了解群众所需,全面收集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此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咨询台前人头攒动,有的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有的翻看法律书籍,有的浏览法律挂图,还有的加入了我们的宣传队伍。该乡李张村村民李某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仅自己观看法律书籍,还向周围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在讲到《法制漫画集》中关于劳动争议篇章时,他一把拽住身边一位30多岁的群众,大声地说到“小军,你不是正为劳动争议发愁吗?今天你请在场老少爷们吃顿饭,你的问题我帮你解决”,引得大家哄笑连连。集会上,该乡东小虹村村民穆某,当接到工作队员送给他的宣传资料时,放下手中准备买的皮鞋,拉住工作队员的手,反映其宅基地无法建房问题。原来,她丈夫于年前与该村村委协商划了一块宅基地,但该乡土地主管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不让其在这块土地上建房。工作队员了解此情况后,详细告知其使用土地建房要向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证后方能建房等相关程序知识,使其豁然开朗。在进村入户工作中,安张村一位60多岁的村民李某在接到工作队员送到他手中的宣传资料时,随口说到“法律有什么用,拿钱就可以杀人不偿命”。这句话让我们的工作队员感受颇深,一位工作队员递给老人一瓶水,详细的从社会的发展,人权的建设,国内外司法实践以及我国人性化的少杀慎杀司法精神等不同的角度,深入浅出地阐释哪些杀人案件必须偿命,哪些案件可以免除死刑,法律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听了工作人员的一席话,这位老人颇有感触地说:“原来如此,看来我还是有些偏激了,我的那些老哥们都与我一样老思想,回来我也的教育教育他们”。
当天,该县共出动自行车85辆,走进农户4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赠送法律挂图160张,收集社情民意100余条,排查矛盾纠纷30余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现场受理公证和法律援助案事件7件,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