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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王进报道:如何促进驾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跳出传统工作模式,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全力打造“阳光驾考”,考试通过率虽然降低了,但群众满意率提高了。
车管所依托科技手段将科目一、二、三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自动评判,考试成绩自动生成,使考试员与学员彻底分离,有效地实现了驾驶人考试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科目一考试中,将考场物理隔离,学员在进入科目一候考大厅和考试大厅两次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鉴别系统和指纹对比系统确认考生身份,彻底杜绝替考现象。在每台考试机上安装摄像设备,随时抓拍学员面部图像并打印在成绩单上,考场安装了360度高清监控,并将考试实况通过公安网络接到各级领导和纪检督察部门,便于纪检督察部门随时进行有效监督。考试成绩自动评判并实时上传,考试情况实时在候考厅内大屏幕直播,便于群众监督。在科目二考试中,考生和考试员“双随机分配”,考试前由计算机系统随机分配考生考试项目、考试员。在全市11处科目二考试场地启用计算机自动评判系统,考试成绩实时评判、实时上传。在考试车辆内安装音频视频监控系统,考试过程全程录制,留档备查。为切实提高考生质量和驾驶水平,建立驾校考试质量排名机制,根据科目二合格率和驾校参考率对全市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排名,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选择。在科目三考试中,建成集考试控制管理中心、车载评判、音视频监控、GPS卫星定位、惯性导航、数字化通信技术等组成的 “科目三考试智能评判系统”,该系统根据考试用车的实际位置自动识别,进行语音提示和自动评判。考试车内不设引导员,由考生根据车载语音提示系统的指令,独立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评判。智能评判系统应用后,考试民警不再跟车,副驾驶上坐的都是学员的驾校教练,教练能缓解紧张气氛,还能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电子考官”考出了公平和公正,智能化的考试评判系统实行电子评判,考试成绩自动生成,考生自动分配,使得考试程序公开、考试过程公平、考试结果公正,实现了考生期盼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愿望。在全长3.2公里的考试道路上,可完成全部13个考试项目的评判工作,在104个子项目中电子评判84个,占全部子项目的81%。考试系统通过实时采集到的道路项目设备和车载设备的传感信号、车辆定位和姿态数据,进行语音提示和全道路评判,实时判定考生在当前项目中的驾驶行为是否正确合理,进而实现考试全过程的精确判分。
实行电子评判这一 “阳光考试”后,客观公正的“电子设备”充当了考官,人为因素被屏蔽掉,实现了“零投诉”。过去的人工考试实行的是“一对一”的考试模式,考试的民警每人每天最多只能对60名学员考试;而电子评判考试系统实行的是“一对多”的考试模式,考试民警一人可以同时监控4至6名学员考试,考试民警主要职责是对考试情况进行监控,考试评判主要是由电子评判系统承担,使用电子考试系统考试员每天可以对80名学员进行考试,相比人工考试效率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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