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厂区调查取证。本网记者 潘科峰 摄
◆◆◆循线追踪
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地沟油”犯罪网络组织严密、管理严格、手段隐蔽,非法牟取暴利
8月10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浙江公安机关送检的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多环芳烃类物质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其中有相当部分具有高致癌性。
8月24日,经公安机关批准,记者在宁海县看守所采访了柳立国等犯罪嫌疑人。柳立国坦承:“因为有霉变过程,这种油当然不能食用,能不能做饲料用还两可呢。”
犯罪嫌疑人不忘为自己辩解。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犯罪嫌疑人黄长水说:“如果我知道他们是用来吃的,那我就不会做。”柳立国也说:“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拿去当食用油卖。我心里非常难过。”为粮油商行牵线搭桥,赚取佣金的犯罪嫌疑人程江萍也说:“柳立国说这是饲料油。”
问题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说自己“不知道”,但这“地沟油”最终愣是上了餐桌。
“柳立国团伙为攫取高额利润,逃避法律制裁,采取了一系列反侦查措施来掩人耳目。”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说,“经查证,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多以柳立国亲属的私人名义进行办理,柳立国个人掌握公司的销售客户端,并随身携带进出账目。”
查办中,犯罪嫌疑人气焰十分嚣张。警方对格林公司生产厂区进行依法搜查时,犯罪嫌疑人之一、柳立国的姐夫、该厂厂长鲁军气急败坏地声称“厂区要爆炸”,后又威胁公安民警:“你们最终会后悔!”
后悔的恐怕是犯罪嫌疑人。厂区也没有爆炸。8月25日,记者从浙江飞赴山东,对格林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记者在现场看到,厂区周围安装了铁丝网和密集的闭路监控。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月波在现场告诉记者:“格林公司就是以此来防范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并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出入。”
厂房过道内,堆放了大量还没来得及使用的“白土”,车间里,数百个油罐分类堆放。在最里侧的“地沟油”原料车间,记者拉起厚重的卷帘门,一个数百平方米的大型储藏室映入眼帘,整个地面厚厚一层都是脏得发黑的油污,恶臭扑鼻、令人作呕。
为防止机密外泄,格林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些至今仍贴在车间墙上。例如:上班期间严禁工作人员串岗,或带亲朋好友进入厂区,每隔半小时巡查,禁止工作人员对内、对外议论公司“产品”。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介绍,犯罪嫌疑人为避讳“地沟油”这一不雅称谓,将进入深加工程序的油称为“毛油”,出厂后的则称为“红油”,销售时称为“米糠油”、“棉籽油”。应付政府监管部门时,则称之为“饲料用油”。
据了解,目前消费市场上,正常的食用油批发价约为每吨1万元,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每吨8000元至9000元,中间差价十分可观。
现查明,格林公司以每吨5500元至6000元的价格收购掏捞并粗炼过的“地沟油”后,加工为成品油,以每吨8100元至8300元的价格卖给批发商,最终流入食品市场进行销售,赚取巨额利润。
◆◆◆攻坚克难
案件侦办存在诸多难点;此前专家“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工艺复杂,费用昂贵”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收集‘地沟油’本身并不违法,因为它还可以用于炼制生物柴油等工业用途。”浙江省宁海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林东说。从工商注册信息看,格林公司为年产4万吨生物柴油、1万吨油酸、1万吨硬脂酸的“新能源”企业,实际上则是挂羊头卖狗肉。
“这也是案件侦破的主要难点。”宁海县公安局政委范建富说,“‘地沟油’若用于合法用途,是变废为宝。取得加工‘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证据,是破案的关键。”
案件侦破的另一个难点是食用油检测标准的不完善。
记者了解到,在问题乳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案件中,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的检测检验,是发现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主要渠道,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依据目前食用油检测的色度、含水量、酸价指数等指标,对‘地沟油’炼制的所谓食用油进行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冯伟峰说。
经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协调,有关食品专家初步检出,使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有的成分还可致癌。
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洪聚峰说:“这两个难点的突破,使‘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事实越发明晰。因此,尽管涉案公司披着绿色高新企业的外衣,并使用了种种反侦查手段,仍没有逃过警方的法眼。”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说:“在公安部的指挥部署下,我们紧紧抓住物流、资金去向、检测鉴定等关键环节,使‘地沟油’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的各个证据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证据链,一一揭开犯罪嫌疑人的庐山真面目。”
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证明,使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只是简单的物理分离,大致分为水解、蒸馏、分体3步,与炼制生物柴油的化学反应过程截然不同。此前一些专家所称“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技术工艺复杂,一般人难以掌握,且炼制费用昂贵、得不偿失”,是不符合事实的误导。
此外,本案还对推动完善食用油鉴定标准,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科学依据;对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循环利用,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监管,也提出了警示。
◆◆◆密切合作
此案的侦破,是区域警务合作的成功典范;公安民警克服重重困难,付出巨大努力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表示,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
本案的成功侦破,是各警种密切合作、区域警务合作、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合作的成功典范,对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因案件涉及多省,公安部指定浙江管辖后,民警多次远赴江苏、山东、河南、河北、四川等省进行调查取证。面对警力调动和装备携带不便的困难,民警凭借顽强的意志、扎实的业务功底,克服重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投入案件侦破。其中,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洪聚峰,在患肾结石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在侦查工作第一线。
面对可观的利润,犯罪嫌疑人还铤而走险,严重威胁办案民警生命安全。据了解,格林公司在运输成品油过程中用小轿车开道和断后,油罐车司机对异常情况非常敏感。一次,发现被跟踪后,犯罪嫌疑人故意开车冲撞民警车辆,不惜制造交通事故来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说:“回顾整个侦办过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如果没有积极履行公安职责、坚持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如果没有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兄弟省市以及多个警种之间的密切合作;如果没有民警个人集体的智慧勇敢,要侦破这么一个环节复杂、战线超长、检验方法缺失、反侦查手段多样、团伙性有组织犯罪案件,几乎是不可能的。”
◆◆◆展开会战
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成功侦破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再一次显示了党和政府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再一次见证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针对当前“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立足辖区、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坚决打掉一批利用“地沟油”炼制有毒有害食用油的 “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公安部要求各地在工作中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依法依规循环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保护和支持。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部署下,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以保民平安的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除害,坚决维护广大百姓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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