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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有成 通讯员刘朝普 韩强)初秋,王飞(化名)站在自己种植的黄姜地头,感慨道:“我这30亩黄姜长势不错,如果市场不出现大的波动,今年保准能收入10万元,这真得感谢检察官扶俺走上了正道……”
还未成年的王飞来自河南省淅川县山区,今年初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社区矫正人员在与他约谈时了解到,其父亲多病、母亲痴呆,家庭非常困难;他自己很愿意在农村创业,却苦于没钱没技术。检察官向王飞伸出援助之手,帮他得到了免费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并协助他贷款2.5万元种植黄姜,走上了创业道路。这一切,正得益于淅川县检察院实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三二一”模式。
去年年底,淅川县检察院在调研该县社区矫正工作时发现:近两年来,该县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断上升,未成年人违法51人,犯罪87人,重新犯罪率达到15.8%。今年年初,该院向县委政法委提交了《关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报告》,受到高度重视。后来,由政法委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讨论出台了《淅川县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在此基础上,淅川县检察院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建立“三建两查一延伸”的工作模式。三建即建立监督平台,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监督重点和分工;建立电子动态管理系统,录入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无缝衔接机制,检察院协调制定法律文书送达、交付执行、社区接管等制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两查即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落实。一延伸即延伸监督触角,使矫正对象真正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关注其技能培训和劳动就业。
该工作模式运行以来,已纳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犯16人,参加学习培训11人,有7名矫正对象被安置在企业上班,2名矫正对象在农村创业,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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