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法院认真总结已取得的经验,完善各项措施,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河南高院党组非常重视少年法庭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先后3次对少年法庭工作作出批示。他在听取了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汇报后,当即指示省高院政治部加强与省编办的联系,争取尽早在省高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机构。
河南高院经过先期调研、充分论证,还拟依托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少年法院,申请报告已分别报送省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高院的指导下,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两级法院的少年法庭统一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成为全省第一个两级法院统一受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市;商丘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选取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睢县、永城市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并要求辖区其他基层法院少年法庭逐步向综合庭方向发展。目前,全省19个中级法院中已有14个中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
河南法院系统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受案范围及工作模式。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形式、受案范围及工作模式不统一、不规范的现状,某种程度制约了审判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到全省少年法庭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此,河南高院近日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法院要根据省高院已经下发的建设标准化少年法庭的要求检查当地少年法庭工作情况,力争统一少年法庭的机构形式、受案范围及工作模式,加强少年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还要求各地法院按照省高院已经下发的今年的少年法庭工作调研课题,根据分工,结合少年法庭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并促成调研成果转化。
河南法院系统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创新审判方式,以适应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各地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中,全面贯彻“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理念,积极推行审判管理创新。河南高院要求全省少年审判法官要树立保护理念,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树立教育理念,坚持少年司法是教育,变司法处罚为司法教育;树立参与性理念,让社会各界参与少年司法工作,建立保护的“大格局”;切实推动“两条龙”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同时优化少年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