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恳谈会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人大代表、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6位群众代表,从不同侧面真诚地讲述了他们心目中的法官形象,给全体干警以心灵的震撼。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出席会议。
为扎实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浙江高院邀请社会各界6名代表,为全体干警作“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的恳谈报告,旨在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从而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浙江高院要求,要珍惜荣誉,自尊自爱。只有法官公正司法,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尊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好法官的声誉,坚守法治的信仰,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要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加强学习和积累,提高正确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端正态度,善待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立足社情民意,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不断推进审判事业新发展、新进步;要廉洁自律,守住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守人生底线,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