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9月21日电(通讯员黄从余)近年来,长泰县检察院不断拓宽检察便民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紧贴民生实际,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批捕、起诉工作中,该院完善了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针对刑事案件人少案多、时效性强的现实,规定在批捕案件受理当日、起诉案件五日内,由案件受理人员统一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他们的近亲属告知案件已经进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起诉阶段,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涉及轻微刑事、交通肇事案件赔偿的,告知双方有调解的权利,对其达成民事和解进行指导和风险提示,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方便案件当事人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还立足案件办理的同时,推出了不捕、不诉案件回访制度。针对近年来此类案件增多的现象,在向公安机关进行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工作的同时,由承办人在结案时告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案件的处理情况,说明如此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不服决定的申诉渠道,并将他们的意见或建议记录在案,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处理进程、参与案件监督,确保案件透明化运行。
该院从便民的角度出发,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办案小组”。对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由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干警专门负责办理,严格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及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长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协助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同时,立足该院的“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适时地到学校上法制课,到企业进行“号队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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