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缐杰)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日前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六个有机统一”。
座谈会上,党支部委员提出,法律政策研究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院党组的各项部署,具体工作要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负责起草司法解释的部门提出,要抓紧完成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司法解释中存在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起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承办人结合文件起草工作深有体会地说,“检调对接”可以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起草的同志谈到,要推动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
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的收集、研究工作,加强办案指导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立法、司法都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观念和执法理念,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
研究室负责同志强调,法律政策研究必须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学习“十三检”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的研究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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