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干警喻为“拼命三郎”的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刘革强,1985年进入检察系统,至今已奋战了整整26年,从当初的“门外汉”成长为现在的湖南省“检察业务专家”。无论是做一名普通检察官,还是在领导岗位上,他始终注重法律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刘革强指挥和主办职务犯罪案件200多件,其中近四年来立案查处副厅级干部2件2人、县处级干部12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刘革强说,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单位,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进步。
在担任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刘革强在院里探索推行超期羁押提示函制度,为杜绝超期羁押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经验在全国首届检察长论坛上被推介。他还倡导推出普通程序简易审制度,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而且降低了诉讼成本;《民行检察协调函》制度则将过去事后监督变成事前预防,取得突出效果。2008年以来,在刘革强的领导下,开福区检察院先后推出了流动接访制度、乡镇检察联络员制度、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等创新性机制,干警们深入基层听民声、释民惑、排民忧、解民难,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受到上级院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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