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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赵欣然 记者王冬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情况开展调研,并看望慰问了基层检察人员。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三检”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十三检”会议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院。
调研期间,张常韧深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包头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和基层联系点武川县检察院等部分基层检察院,考察了解内蒙古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情况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张常韧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在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并提出把深入贯彻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要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十三检”会议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十三检”会议精神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高检院、各省级院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加深理解今后5年的目标任务和“六观”、“六个统一”等重要思想,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要突出重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围绕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检察工作,同时抓好当前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在检务保障方面,要落实好中央关于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精细管理,确保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三要开拓创新,在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四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用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等陪同调研。
来源: 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