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在全国首推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诉讼协调机制以来,在涉台案件纠纷化解工作中屡创佳绩。日前,又成功调处一起涉台纠纷案件。9月5日,在天津投资的连锁企业总经理、台胞彭伟伦分别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天津三级法院联动调解、清廉执法、匡扶正义的司法为民举措,依法维护了涉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天津福肴人间餐厅是台胞彭伟伦在津设立的连锁企业。2007年初,与天津君豪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租用该酒店1000平方米房屋用于扩大经营。2008年4月1日,天津福肴人间餐厅正式营业。在交纳了当月租金后,餐厅以房屋本身存在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经营为由而拒绝再支付租金。酒店要求餐厅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99万元,餐厅则要求酒店赔偿装修及运营等损失400余万元。多次商谈未果后,双方对簿公堂。
经过两审诉讼之后,双方对解除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于彼此赔偿与否及数额仍然存有很大分歧,此案在天津商界,尤其是在津投资的台胞范围内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为此,作为天津法院和天津市台办共同推出的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的常设机构,天津高院民四庭立即启动了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诉讼协调机制。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联动三级法院、两级台办部门、市台企协会、市行政主管等部门,多方反复做矛盾化解工作。经过多轮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酒店表示同意补偿餐厅50万元。在如期拿到赔偿款后,台胞主动送上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