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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网讯(通讯员 周闻胜 清宏 郭冬冬)近年以来,桐柏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桐柏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新的进步。该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职能,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桐柏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被监督意识,切实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探索接受人大监督的新途径,多项措施并举,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截止目前,该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10余项,专题汇报了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先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认知度。桐柏县检察院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其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主动争取人大监督。人民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桐柏检察院每年向人大报告上一年的工作的同时,还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全年检察工作计划、反贪污贿赂斗争、惩治刑事犯罪、执法监督等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汇报,使检察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几年来,该院在惩治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中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在坚持向县委请示汇报的同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对开展查办贪污贿赂、读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极为重视,号召和呼吁有关部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帮助该院解决了许多自已难以解块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
三是健全和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去年以来,以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情况10余次,得到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四是拓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在人代会审议“两院”报告期间,主动派出检委会委员、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凡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首先向人大代表公开”的理念,使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以人民赞成、满意、拥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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