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呼和浩特2月29日电 记者史万森 2008年至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职责,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7件943人,其中渎职犯罪案件583件755人,侵权犯罪案件29件48人,其他犯罪案件95件140人,查办重特大案件249件,县处级要案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千多万元。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贾裕民在担任奈曼旗旗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粮食流通政策规定,超越职权干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导致销售的两万吨玉米被诈骗,给国家造成17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在自治区纪委、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的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曲云清说,贾裕民案是自治区查办的首例厅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是一起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破获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治区公安厅安康医院原副院长张建平、原主任医师达日玛、鉴定科原科长赵云等人相互勾结,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炮制出多起虚假鉴定结论。曲云清说,这些人不仅违背了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亵渎国家法律,破坏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曲云清说,通过查办这些典型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力遏制了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提高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内蒙古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温树忠主持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政法委、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政府法制办等九单位(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