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 法院针对当前执行工作所存在的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不良现象,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加强了与公安、工商、银行、房产、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形成了社会联动机制。
二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提高自觉履行力。推行 “ 执行威慑机制 ” ,以此作为化解执行积案的推手,用足用好民诉法所赋予的执行威慑措施,通过法院网站公布拒不履行 “ 老赖 ” 名单,采取曝光、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将法院单一执行变为全法院、全社会广泛参与,整合多种执行力量、多样执行手段,公开执行信息的 “ 立体执行模式 ” ,打造 “ 大执行 ” 格局,进一步压缩 “ 老赖 ” 活动空间,提高自觉履行力,有效的化解了 “ 执行难 ” 。
三是建立执行和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在严格遵循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倡导人性化执行,体现人文关怀,尊重当事人,注重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做深做细调解工作,讲求艺术,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情,对症下药,慎用、巧用强制措施,着力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能和解的尽量和解结案,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和积怨 。
四是建立托管机制、缓解企业压力。依法正确处理案件执行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对一些有发展前途但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分期还款形式执行,针对一些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变 “ 杀鸡取卵 ” 为 “ 借鸡下蛋 ” ,采取强制托管方式执行,收到执行一案救活一厂的效果,既依法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对缓解 “ 执行难 ” 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文/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