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检察良好形象,嵩县院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严三提升”活动,推行了“三举措”,动真功、求实效,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以作风带检风促政风。
一是落实制度,规范行为。加强《检务督察规定》、《考勤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由杨建刚检察长带领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每日对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下发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增加措施,提升效能。院纪检组对办案重点环节和关键部门全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检令畅通。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加强对本院办案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者,不准说情,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是严格要求,塑造形象。一是要求干警全天24小时手机保持开机状态,保证随时接受任务,如手机不开机或不接听电话过后要向党组说明原因。二是整顿会风会纪。规定上班期间8小时内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到会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出现着装不整齐,迟到早退或随意出入,接听电话现象。三是注重检察人员公众形象。严格要求干警依法文明办案,参加大型活动统一着装、准时到位、听从指挥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形象。
撰稿:王军卫 王春燕
采编:范振锋 杜江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