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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五除”活动, 濮阳县法院 积极开展能动司法,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为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 五 主动”以确保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
一 是主动加强沟通,争取理解。今年以来, 该院 积极去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家里办案,采取送法下乡、服务上门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 要求 每个案件的审判过程全部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向当事人公开,消除了当事人的误解与抵触情绪。
二 是主动结合实际,开展“点对点”式法律指导。 该院 开展“ 服务 企业月”活动,百名法官定期送法进企业,结合企业 实际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该院 召开司法服务座谈会 10次 ,开展法律咨询 52次 ,解答法律问题 150个 ,以案说法确保服务效果。
三是主动推行“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活动,切实化解基层矛盾。采取“包村入户、带案下访”形式,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就地了解民情,就地化解纠纷。截至目前已有 30 起民间纠纷得以化解, 3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
四 是主动根据需要,进行法律宣讲。 该院 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多形式的法律宣传, 与县电视台联办《龙乡政法》栏目,开办三个官方微博,与群众交流互动 。对案件当事人 该院 实行定期回访制,通过广泛而有力的监督提高自身审判工作的规范性。
五 是主动强化为民举措。 进一步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适用范围, 完善小额速裁、量刑规范化及旁听庭审制度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人民法院调解功能,将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行政 协调 、 执行和解 等有机结合,形成了多元化、全方位“大调解”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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