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法院着眼于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着眼于解决群众民生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通过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立足 “ 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 ” 的工作准则,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普遍认同为政绩。
二是制定了巡回法庭工作制度,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法庭制度,将巡回审判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且在领导精力和经费保障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按照 “ 定人、定时、定点 ” 的原则,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案件的调解、开庭、宣判延伸到田间地头,学校社区。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1年为近百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近数万元。
四是不断完善非诉矛盾纠纷化解、诉讼工作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程调解、社会关爱与社会纠纷疏导、极端行为事件的防范与处置等 “ 五项机制 ” ,努力营造 “ 大调解 ” 工作格局。
五是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在全县各乡镇有针对性地聘请诉讼联络员,强化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互动;试行主要产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法律服务跟踪制,明确跟踪服务的事项、程序、期限和责任法官。
六是新建信访接待中心,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来信来访群众意见和建议,方便群众来信来访。 “ 零距离 ” 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