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根据县委关于创建无信访县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走基层,化信访,促和谐,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
走基层听民声,贯彻群众路线。走基层、进村屯,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针对经济转型期矛盾凸显,各类纠纷激剧增加,群众缠讼、违法上访现象时有发生的严峻现实,更着眼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党的纯洁性,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化解信访。深入基层蹲点调研,了解社情民意,送法律服务进村屯,化解社会矛盾,在认清基层实际、反映群众意愿、树立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积极进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信访不出县,无大规模群体访,确保群体性涉诉访案件及时全部化解,避免涉诉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杜绝涉诉信访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强化责任意识,推进矛盾化解。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入全县所有乡村社区,了解当前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了解影响社会稳定最突出的矛盾,了解可能引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深入基层调研,建立联络机制。全面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了解基层存在的实际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寻找到符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和创新思路。适时召开座谈会,探讨推广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好想法、好做法。在各社区、村屯选择合适人选设立司法为民联络员,长期保持联系,为今后的审判、执行、信访、司法为民工作打好基础。同时,与乡镇主管政法的领导、乡镇司法助理、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主任、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警务室主任等建立长期联络机制。
开展司法服务,试设办公场所。统一制作司法为民服务卡,载明走访人姓名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走访人将服务卡发放给联络员以及相关人员和基层群众,以便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为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部分基层乡镇和公安交警管理大队、住房建设局行政机关试设法官工作室,挂牌并且定期坐班开展工作。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