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鄢陵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指导培训力度,确保行政强制法得以正确和有效实施。
一是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促使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了解和熟悉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实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使人民群众了解这部法律,监督这部法律的实施,依照这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与县法制部门配合,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进行全面梳理,依法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将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配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执法岗位上,确保行政强制主体适格。
三是强化行政强制程序。改变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结合实际,促使行政机关强化程序意识,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严格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指导行政机关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鄢陵县法院 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