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白县人民法院在勤政廉政建设中,把抓好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思想教育与预防惩治腐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队伍肌体健康和公平公正裁判,实现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社会反响较好。
该院积极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发展,把重心放在抓好人员预防与惩治腐败上,每年均根据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年度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规定中提出的目标与任务,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连年工作有创意,有起色。
2009年至2010年度,该院曾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直属机关绩效考评第一、二。他们在荣誉面前没有丝毫懈怠和停滞不前,打破已延续多年的年度奖励一个档次,业绩平平或出现错误被罚“不痛不痒”大锅饭式的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将各庭室工作量化、细化,具体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大胆主动创新管理,不断丰富《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细则》、“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使之更加完善合理,操作性强。他们还结合本院得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庭室工作职责》、《人民法院考勤制度》,共计12项110条,这些均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兑现奖惩。
其次是,建立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勤政档案,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健全完善廉绩风险直接同大家的经济利益挂钩,廉绩保证金方案共计17条内容,已列入该院全年纪检监察创新项目实施。
长白县人民法院还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及常设办公室,考核对象分为审判、非审判业务区两类,考核内容分队伍建设、调研、宣传及审判业务,通过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了人人关心队伍建设,人人重视全院利益,人人注重勤政廉政大好局面,对推动长白县法院的全面工作,发挥广大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积极性,创新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宫兆洲、路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