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单仁山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县长白镇长松社区居民单仁山是机关职员,刚刚三十出头,血气方刚,显现着青春活力,但其与众不同的是他八小时以外交际圈都是些不求上进,赌博、寻酗酒成性和吸毒者,由此致使小单工作业绩平平。
小单家长及同事对他很是操心和担心,常用较为婉转语言劝他收敛,遵守工作纪律。大家苦口婆心话语均被他置若罔闻,不以为然,越陷越深。
2011年初,小单的毒友金峰日找他问能不能弄点冰毒?他答买不到,金央求小单想想办法,鉴于先前金峰日卖给过小单冰毒,加之金峰日毒瘾发作难受的状况,他碍于面子,将不到一克拟攒着以后吸食的冰毒给了金,并收了500元钱。一念之差,小单走上了犯罪道路。
长白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单仁山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冰毒(甲基苯鞍),0.5克,其行为符合贩卖冰毒罪的主客观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处罚。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故酌情从轻作出判决。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宫兆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