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嵩县检察院针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在原有制度约束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开展了“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干警高尚道德情操”业余文化生活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干警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用到业余学习上,约束干警“不准干什么”,解决了干警“应该干什么”的问题,规范了行为、陶冶了情操、提高了修养。
读书报告会,给思想定期“充电”。 指定了《乔布斯传》、《程颢程颐》、《毛泽东传》、《把信送给加西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国情备忘录》、《复兴之路》、《嵩县文史资料选编》等12本必读书目,由各科室积极组织每位干警阅读,每月组织一次读书研讨会,年终组织读书演讲会,给干警提供交流读书心得的机会,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组建兴趣小组,让性情在逸趣中得到陶冶。 设立太极拳、乒乓球、书画、摄影、根雕石艺、棋牌、音乐、羽毛球、篮球等兴趣小组,每个兴趣小组分别有2名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与技艺的传授,干警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申报不少于1个兴趣小组,专门聘请了县内相关知名专家开展讲座或举办座谈会,提升活动的质量与层次,年终将进行文艺汇演。干警们都满怀热情地选报了适合自己的兴趣小组,各小组负责人,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计划,目前,各组已经根据计划安排开始了兴趣活动。
嵩县检察院开展的业余文化生活活动,增强了干警自身的文化修养和身心健康,培养了干警更加积极向上、勇于争先的社会形象,实践了嵩县检察院“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上减压”的“快乐工作法”,同时,该活动更规范了干警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确保了嵩县检察院八小时之外对干警的管理有手段、有载体,实现了该院队伍管理的全覆盖,是有效落实市院“两个经常”工作的创新举措。
撰稿:王军卫 王春燕
采编:范振锋 杜江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