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河南省鄢陵 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法官 “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 的意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畅通 “ 绿色通道 ” ,努力完善信访窗口服务机制建设。在开展 “ 立案信访窗口 ” 建设基础上,结合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采取举证指导、风险告知、庭前释疑、导诉台设立等措施,最大限度畅通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沟通交流渠道,彰显司法的人民性。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宗旨,努力为当事人谋利益。针对辖区城乡结合部的特点,积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进一步加大司法为民的落实。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 为当事人减轻经济负担近万元;为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诉讼费缓、减、免交工作力度,彰显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
坚持 “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 的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判前、判后等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穷尽一切手段促成调解,缩短审理周期;对于调解结案的,做到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即送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党建带队建,抓好司法廉政建设。排查梳理审判执行、综合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环节,实现考绩与考廉的同步并轨。开展司法廉洁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纪律规定,认真执行法官任职回避有关要求,防范人情关系的不当干扰和影响。
鄢陵县法院 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