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频道
聚焦国土   矿山与安全
  首 页 法界要闻 法院新闻 检察动态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警务要闻 警界风采 司法动态 法界人物 法界宽频
频道直达: 公安 检察 法院 司法 工商 税务 质检 网上投稿- 法律咨询 - 矿山与安全 - 聚焦国土
  司法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司法动态 > 浏览

扩大司法共识加强司法合作增进司法交流

中国法律网公检法司频道作者: 来源:互联网 2012-4-25  『双击自动滚屏』
 

     4月24日,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法制网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袁定波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希望各成员国进一步扩大司法共识,加强司法合作,增进司法交流,共同把上海合作组织司法合作关系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周永康说,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的“睦邻友好年”,也是上合组织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上合组织成立10年来,已经成长为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中国作为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愿与各成员国加强团结互信、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上合组织健康平稳发展,促进本地区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以造福各成员国人民。

  周永康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是上合组织框架下各成员国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自2006年在上海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国加强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和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经常性司法合作与协调,加强了民事调查取证、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方面的合作,加强了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与探讨,加强了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和法官的友好交流,为推进区域安全和司法合作、实现上合组织既定目标和任务、维护地区共同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次会议将围绕“深化司法改革——最高法院职能定位”、“法院与媒体的合作”、“刑事诉讼中的职权配置”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增进相互了解、深化政治互信、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周永康就进一步促进成员国司法交流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求同存异,进一步扩大司法共识。上合组织各成员国虽然司法制度不同,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条件下面临的挑战是相似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是相同的,深化交流合作、提高司法能力的意愿是一致的。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相待,以求同存异弥合分歧、以平等协商扩大共识、以和谐共赢深化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坚持互信互利,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当前,受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影响,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对加强司法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把互信互利、合作共赢作为合作的基本原则,把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合作的优先方向,把维护各成员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不断增强合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共谋发展,进一步增进司法交流。充分利用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这一平台,加强各成员国法院的工作交流和友好往来,交流互鉴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经验,把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合作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造福本地区和本国人民。

  周永康强调,实行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努力,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各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执法司法方面,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决,人民法院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万件,司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在普法方面,已经连续实施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正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们愿学习借鉴上合组织各兄弟成员国在法治建设和司法领域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开幕式前,周永康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并合影留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别克塔斯、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代院长费鲁扎、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米哈伊洛维奇、塔吉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努斯拉杜洛、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穆斯塔法耶维奇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副秘书长多多夫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

 
上一条: · 最高法:非理性舆论干预审判冲击司法公信
下一条: · 最高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该案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
 
  最新添加的信息  
· 济南:恶意诉讼致企业损失千万 民事纠纷背后或
· 揭秘抖音打拐团队:报案157起,34人被抓获
· 追踪:广西平乐“黑码头”穿“马甲”就合法?谁
· 广州增城:1200多万竞得法拍地 4年多无法
· 河北:一民企遭强拆,行政赔偿反复审理四次至今
· 相聚进博·2023苏州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在上
· 河南方城县土地现“一地两卖” 投资人投诉数年
· 中银律师助力思泉新材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临沂市被约谈的背后 兰陵县弄虚作假糊弄了谁?
· 广西平乐“黑码头”无视禁令非法作业,谁给的胆
· 大模型+法律:AI落地的“新范式”
· 米哈游专项维权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连破六起私服
· 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总决赛圆满落
· 郑学滨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新《
· 荣向华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城市
· 聚焦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首席合规官或成发
凤凰影音书苑在哪里?凤凰书院由莫言亲笔题写
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被双开 吴德华简历
 
 
最新要闻
 
热点要闻
 
推荐要闻
 
 
 
法院新闻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法界宽频
 
法界人物
 
司法动态
 
 
 
版权所有 法律网 公司法
提示:法律网不以任何“维权监督、公关撤稿、负面曝光”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收取费用。监督电话4009-222-148
Copyright 2004-2021 www.5Law.cn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