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获悉,在海口市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花梨木遭到破坏的重点乡镇秀英区石山镇,由海口市森林公安局会同秀英区检察院、法院开展的保护野生植物法制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举行。活动中还对陈某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石山镇是海口市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花梨木遭到破坏的重点乡镇之一。一些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为了牟取暴利不惜非法采伐、盗伐、收购和出售花梨木,对全市野生植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为推动“绿化宝岛”目标的实现,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减少和杜绝此类现象,海口市森林公安局联合秀英区检察院、法院,采取以案说法形式在石山镇开展保护野生植物法制宣传,同时对陈某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花梨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刚系石山镇道堂村委会儒来村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手锯和小锄头等工具分别于2003年、2011年5月期间在其自留山“黄皮山”上,分三次采挖3至10公分花梨树活立木共计16株。后经陈某博介绍,又于5月20日以价值1800元向春藏村村民陈某渊购买了陈某渊采挖的5株花梨树活立木。陈某刚将21株花梨树全部种植在儒来村自家屋子旁边。目前,陈某刚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批准逮捕。
此次宣传活动共投入警力50多人次,出动宣传车12辆次,悬挂条幅15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石山镇政府有关领导与村民代表表示,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是法制工作的一场及时雨,对维护石山地区森林资源安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震慑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