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田湖镇领导干部及村组织党支部、村委会和监委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4月13日上午,嵩县检察院举办的针对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讲活动开班典礼在该县库区乡政府会议室举行。洛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鹏华,洛阳市检察院预防局局长王彩霞,嵩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焕章,嵩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等领导参加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结束后,与会领导与参加开班典礼的库区乡200余名乡村干部一同参观了职务犯罪案例展览。
变“参观”为“巡讲” 扩大接受警示教育群体
打破以往集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形式,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采取“流动式”的巡讲,对全县16个乡镇的领导干部及换届后的基层村组织党支部、村委会和监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创建5A嵩县”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针对大多数农村干部文化程度不高的特点,嵩县检察院以丰富通俗的内容和生动的形式,实现巡讲活动“党员受教育、干部受警示”的效果。从该院警示教育基地精选了30多块版面内容制作成活动展板,分赴16个乡镇组成流动警示教育基地 ,使农村干部不用到检察院就可以体验到警示教育基地威严的震摄作用;制作了通俗易懂的讲稿,将书面语言简单化、口语化,由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且经验丰富的副检察长亲自授课;精心准备了警示教育片和忏悔录等视听资料,并向参与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发放《警示教育宣传手册》等学习资料。
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增强农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结合各级检察机关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嵩县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重点分析涉案人员暴露出来的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为民意识弱化、滥用各类补偿款等共性问题;阐明村干部可能涉及的犯罪领域和职务犯罪罪名及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深入剖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规律和预防对策;强调检察机关“打防结合”的惩治腐败工作方针,在新农村建设中建立“三道防线”,即:加强思想教育,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犯罪;完善制度,建立机制防线,使人不能犯罪;严肃查处,建立法律防线,使人不敢犯罪,在群众中形成预防腐败的强大氛围。
截至目前,在“流动”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受教育的人数已达3000余人,农村基层干部对这种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普法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形式赞不绝口。一位村干部在巡讲活动后,感慨地说:“以前一直以为只要公家的钱不往个人口袋里装就没事,通过今天的活动我才知道,很多时候我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差点就构成职务犯罪了,希望检察院能经常来给我们上上课、普普法。”
撰稿:嵩县检察院 王军卫 王春燕 周凯歌
采编:范振锋 杜江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