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往往刻意选在春节、中秋节、清明等节日,或被执行人家中有婚嫁、老人祝寿等时段,让被执行人迫于声誉压力接受执行。这种执行方式有时虽达到了目的,但也给被执行人心理上造成一定伤害,并常会导致暴力抗法事件。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为民活动中,倡导人性化理念,强调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喻人,不仅收到很好的执行效果,而且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42件,执结标的631.03万元。其中以和解、自动履行及其他方式结案的共39件,占总执结数的92.85%,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该院在实行人性化执行中提出了“五个尽量”:一是让未成年人回避,尽量不让其看到父母被宣布拘留戴上手铐或家里被搜查,以免孩子产生羞辱感,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对被执行人家有年迈父母或患病之人在场及正在办理婚丧喜庆的,尽量不当场采取强制措施;三是采取强制措施时,尽量不让无关的人员围观,以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四是对追索抚养费、探视权等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执行案件,设立台账,寓教于执,尽量促使自觉履行;五是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内尽量不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该院实施的人性化执行方式,体现了法官的人性化关怀,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当事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和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日趋增多,采取人身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逐渐减少,有力克服了“执行难”,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实现了社会和谐。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廖思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