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5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开车送朋友去宝丰县德信泉超市。车刚到超市附近停下,有个人拉开后门上了车,在此同时,突然有一辆面包车挡在我的前面。这时我知道后面那个人把我的车当成出租车了。(刚下线的出租车颜色和过去一样,很多乘客还以为是出租车)。我立刻打开门让他下车,并送走我的朋友。这时面包车上下来五六个人,他们没有穿识别服装,没有佩戴标志。有一个人走到我的车门前亮了一下证说我的车是啥牌子,还敢拉人。我赶紧拿出我的工作证说我在交通局上班。这时过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管你在什么局上班,我们要扣你的车,赶快下来。我对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听我解释一下行不行?那个人说不行。我说我有申辩的权利,那个年轻人大声喊道不行,并强行打开车门拿走我的工作证在摄像机录下。他们还是大声嚷嚷:赶快下车,我们要开车。我听到这些刺耳的话,非常气愤,就和他们吵了起来。我说现在的黑车到处都是,外地的出租车满街可见,这些都是你们监督不到位造成的,还说了些过激的话。他们听了也很生气,并叫来了拖车。我看他们人多势众讲不来道理,只好将车钥匙交给他们。他们给我开了一份保存清单让我签字,我没有签字但他们也没把清单交付于我,也没让我清点车上物品,更没有作当事人和乘客的现场记录,就将车拖走了。从5月5日到5月13日九天了,还没有给我任何手续,也没通知我去处理。5月14日我去客运管理部门处理违章,客运执法人员才给我作询问笔录、处罚告知书、送达回证。没有给我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让我去储蓄银行缴纳罚款等违反法定程序文书。
我的车以前是合法出租车,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现在车辆正在更新中,这些刚下线的车辆因为颜色没变,给乘客的印象还是出租车,当时乘客就把我的车当成出租车了,当时拿出工作证是表明我的身份,证明这车是我自己使用的,没有别的用意。而这些执法人员用摄像机拍下不知有何用意。他们剥夺我的申辩权利用意何在?我的车钥匙给他们了,为什么还用车拖走,难道客运执法部门以打击黑车的名义,以拖车为主,以扣车为主,以罚款为主,收取各种费用,增加当事人的负担?在没有调查取证的情况下胡作非为?这些客运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已有损行政执法的形象,已经违反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关于车上安装计价器一事。我认为,这次下线的出租车多达四十多台,这些车都没有接到任何部门的通知要求立即拆除计价器,如果刚下线的出租车计价器强行拆除的话,客运管理处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因为客运主管部门有监管不严失职行为。事后,我多次去客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无果。客运管理主管领导不分青红皂白,拿着现场拍摄的在没有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然说我公职人员开黑车、跑黑的。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下违法扣留我的车辆,难道是我在申辩中打击报复,加重处罚。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素质低下,执法意识淡薄,在文明和谐社会里让我们感到伤心。
以上是事情的经过,我认为宝丰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对我的车辆检查过程及实施强制扣押存在以下错误:
第一、客运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没有穿着统一的识别服装,佩戴执勤标志,执法人员言行举止有损形象违反相关规定。客运管理人员违反了《城市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城市客运管理人员在客流集散点和道路上对出租车执行检查任务时,应当着统一的识别服装,佩戴执勤标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岗亮证执法的通知》第六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推行行政执法文明举止和用语规范活动,现在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着装要整洁,体态要端正,带人要有礼貌,用语规范,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因此,客运执法人员着装和言行都不合法。
第二、客运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调查取证并推迟下达法定程序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其一、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其二、现场检查应当作笔录,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阅读、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一款,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客运执法人员即没有告知我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也没有下达处理决定。因此,客运执法人员在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是违法的。
第三、客运执法人员扣押车辆无法律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存、扣押、冻结财物,以及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登记保存。我的车辆执法人员用摄像机记录下来,按照车的车号,就能查出我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因此,客运执法人员扣押车辆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客运主管部门没有“以事实真相为依据,以规范执法为准绳”的原则,请求政府纠风办主持正义,依法撤销客运主管部门的错误决定返回扣押车辆,本人强烈要求纠正其错误执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本人的精神损害及车辆扣押期间的相关费用进行合理赔偿。
投诉人:ab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