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太平牧业污染直排 环保部门被指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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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家始建于1994年的大牌养殖企业,在顶着“全国养猪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全国生猪标准化示范场”等荣誉的背后,却涉及到粪便直排河道,环评手续缺失、用地手续违规等诸多问题。面对质疑,当地环保局坦诚:该企业确实先建后批,环评滞后。闻着臭气熏天的空气,喝着有异味的地下水,村民敢怒不敢言:“连省环保厅的整改通知都没用,谁让老板是市人大代表呢?”
投诉:粪便直排污染地下水 环保设施成摆设
近日,接新乡市原阳县靳堂乡村民投诉,称: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下称太平牧业)将猪粪直接排入河道,导致大量粪便场外露天淤积。
日前,记者赶往太平牧业。据介绍,太平牧业有三个场区,三场建设于四年前,就在太平牧业总部西面,是以1100元每亩地的价格租的大石佛村的可耕地。按照群众提供的地址,在三场东北角,记者找到有那个水泥管口,还在不断的往外排放粪水。承接粪水,约3米宽、南北流向的小河内淤积着黏稠的粪便,南北蜿蜒一千多米。
大石佛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条小河叫做文定渠,是通往黄河的一个排水渠。这个场子投产三年多了,粪便一直都是这么堆积着。天旱没水,文定渠变成了太平牧业的天然化粪池。无风尚好,一有风的情况下,这种恶臭能飘出一千米。特别是住在河道边上的村民不胜其扰。经过多年的污染,他们的引用地下水也受到了影戏。现在要是再打井,一百米深以内的都不能喝,异味太重。
当记者问道,为什么不给环保部门投诉时。村民无奈的笑了:“投诉啥,人家贺老板是人大代表,有钱有势,听说省环保厅查了都不管用”。这么大的场子,能没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村民们表示,环评手续不知道有没有。环保设施好像是有,但这三四年了,也没见用过:“直接排到渠里多省事,环保设备多花钱。”“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该治理一下了。”
回应:环保局:该企业先建后批 企业:环保设施坏了在修
12369环保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保局的领导就在太平牧业说治理污染的事儿。据原阳县环保局聂科长介绍,基层工作不好做,加上环保局没有执行权,很多事儿得跟企业商量着来。环评方面,太平牧业确实是先建后批。当记者要求查看其环评手续时,捏科长只是提供了环评号:新环【2010.】196号。
随后,天平牧业一赵姓副总赶到环保局。据赵总讲,太平牧业已经投巨资建立了沼气池。只是这一段时间,三场的环保设备除了故障,才导致粪便直排。维修配件已经定制过了,这几天就安装。
据了解,省环保厅于2011年10月曾对其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太平种猪公司于2012年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沼气设施,实现粪水达标排放。按照赵总的说法,这设备得坏多长时间,才能造成蜿蜒一千多米的化粪池现象?企业三个厂区,分别何时建设投产的,环评手续呢?治污设备是否达到了三同时?企业办公用地,又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呢?
经查询,新乡市环保局新环 〔2010〕196号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年出栏4万头种猪 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指出:一、原则批准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年出栏4万头种猪 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三、该项目现有养殖场与扩建养殖场应各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及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四、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试运营;经同意后,试运营三个月内要向我局申请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五、如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发生重大改变的,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六、原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年过去了,太平牧业建成了新美系大约克单品系繁育场、新美系纯种繁育场、新美系二元猪扩繁场,年出栏种猪15万头。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7月13日下发的文件,却在原阳成了空文。2011年十月份,省环保厅的责令整改通知,更是成了气泡。
链接:多部法律法规强调环评 环保部门为何漠视污染?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禁止向水体倒畜禽废渣。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始建于1994年的太平牧业,在环评、排污、用地、执法等诸多方面存在林林总总的问题。大石佛村村民合适才能摆脱污染困扰?环保部门何日才能重拳出击,将处罚治污落在实处?难道说人大代表,就可以至党纪国法于不顾么?针对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